锦鸡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金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金奇于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158 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金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证券代码:300798 |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9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9 |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 |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其他说明 (一)苏金奇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 出的问题,并就因本次误操作减持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