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并 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并做好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 当事人签字。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 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