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董事李明先生、潘素娇女士、邱化玉先生、张羽君女士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并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