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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下列情形: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