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智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2024年8月版) 第一章 总则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科智能装备制造 (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