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 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股东回报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昆山 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 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再提 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