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股东会议事规则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六条 股东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1 东(或股东代理人)额外的利益。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