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 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