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 司"或"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