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