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要求董事的一般义务。独立董事对本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