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斌云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斌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 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024 年 4 月 10 日 沈斌云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非独立董事沈斌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斌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 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会 沈斌云先生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