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强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 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703 号)批复,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新强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 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 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本次新强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