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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和监 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