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 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争强、肖高强、郝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 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