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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强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 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 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 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9,205,708.4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