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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Jiaoda SignalJiaoda Signal(SZ:300851)2024-06-05 11:56

1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 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249 号 致: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 3 号院 2 号楼 3 层 306 室召开。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