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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会 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会富仕")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四会富仕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2号)同意注册 的决定,公司已于2023年8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8.04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56,221.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