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760023号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 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 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协创数据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协创数据董事会《关于202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