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及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及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创数据")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协创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协创数据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向激 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