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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 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采购业务、生产环节、销售业务、存货管理、资金管 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信息系统、研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 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