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杰美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1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0+\exists0\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4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1)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第 1 页 共 10 页 页 第1条 为加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股份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