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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1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1)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