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发行人"、"上市公司"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 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东兴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 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 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