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月)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权证等)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