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大叶 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60,312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47,603.1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91.56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