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 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 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 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五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 考察。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