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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KingShineKingShine(SZ:300903)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该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 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外,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补选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