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核查意见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