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 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任免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决定。 当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权。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