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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任免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当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 其职权;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