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不涉及项目的 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