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章程修正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 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最终情况以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章程修正案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依法设立 | | --- | --- | --- | | | |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 | | | | 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 | | | | 存在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