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 于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