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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秦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不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内 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