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研奥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对研奥股份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5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5,570.2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5,741.1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829.08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