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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前赎回"法本转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法本转 债"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连续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法本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11.09 元/股)的 130%(含 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赎回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