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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英文名称: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 科技园 B 座 1 层-6 层。 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870.894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