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 1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的,其与原件一致。在此基础上,本所合理运用了书面审查、与公司工作人员沟 通等方式,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