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