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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7 号),同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发行人"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南极光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 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南极光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南极光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1 为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