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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南 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 极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7号)批复,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163,265股,发行价格为15.68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99,99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