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南 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南极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7 号)批复,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163,265 股,发行价格为 15.6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999,9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