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恒辉安防(300952)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对董事会负责,配合监事 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占审 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并由董事会根据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