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方式支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震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震裕汽车部件")、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震裕")根据实 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