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震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震裕汽车部件")、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震裕")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5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