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宁波震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 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 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