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通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业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通业 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保 障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 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