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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HYNAR WATERHYNAR WATER(SZ:300961)2023-08-17 13:0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