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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YNAR WATERHYNAR WATER(SZ:300961)2024-04-28 07:51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作废部分本次激励计划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29 层 邮政编码: 518035 28&29 Floor, Landmark, No.4028 Jin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35, P.R.C. Tel: 0755-33988188 Fax: 0755-33988199 http://www.junzejun.c ...